防爆電纜在防爆電氣中起重要的作用,比如移動式和便攜式電氣設備使用的電纜應為具有加厚的氯丁橡膠或其他等效的合成橡膠護套電纜、具有加厚的堅韌橡膠護套電纜或具有同等堅固結構護套的電纜。導線應擰成股,并且橫截面積最小為1.0 mm2。如需要接地保護(PE)導線,應以類似于其他導線的方式單獨絕緣,并且應并入電源電纜護套中。對移動式或便攜式電氣設備,如果電纜中使用金屬撓性鎧裝或屏蔽層,則鎧裝或屏蔽層不應作為保護導線使用。電纜應適合電路保護布局,例如,當使用接地監控時,應包括所需的導線數量。如果設備需要接地,除接地導體(PE)之外,電纜還可包括接地的撓性金屬屏蔽層。
對地電壓不超過250 V,額定電流不超過6A的便攜式電氣設備可采用:——普通的堅韌橡膠護套電纜;或含有同等堅固結構護套電纜。對于承受強機械力作用的便攜式電氣設備,例如:手燈,腳踏開關,桶式噴霧泵等則不允許采用這些電纜。
對于需要經常短距離移動的固定式設備(如導軌上的電機),終端連接用電纜的布置應允許電纜必要的移動但不損傷電纜,或者也可采用適合移動式設備使用的電纜類型。當固定布線本身采用的電纜類型不適合必要的移動時,應采用有適當保護的接線盒連接固定布線與設備布線。若使用撓性金屬管,金屬管及其附件的結構應能避免由于使用對電纜造成的損壞。應保持適當接地和等電位連接,撓性管是接地措施。撓性管不應有粉塵進入,且不應削弱其連接設備外殼的完整性。
電氣設備的電纜連接應保持相關防爆型式防爆性能的完整性。當電纜引入裝置的防爆合格證帶有符號“X"時,電纜引入裝置只能用于固定設備。如果另外需要夾緊裝置防止電纜拔脫和扭轉將力傳遞到外殼內的導體終端,應提供夾緊裝置,并且放置在距電纜引入裝置終端300 mm以內的地方。對于便攜式設備,僅應使用不帶“X"符號的引入裝置。